
关于专利申请快速预审备案主体申报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知,面向新材料、生物制品制造以及保护中心受理IPC分类号的领域,对在保护中心成功备案的企事业单位, 开展专利申请快速预审、专利复审及无效请求快速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理预审的服务工作。
根据协会技术创新委员会对保护中心受理IPC分类号领域的解读,包含了数字信息传输、图像通信、电数字数据处理等技术领域,我们安防协会大多数会员企业符合上述领域,为此特发通知,请符合上述领域的会员企业积极备案,备案成功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的专利将大幅缩短其审查周期。
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1、 备案主体已申报专利,且此专利应符合《通知》附件《IPC分类号》范围(43类);
2、 备案主体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3、 备案主体应具有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优先支持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绩效评价或第三方认证的申请单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项及承担省高价值培育计划项目、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申请单位。
4、 专利保护意识强、专利遭受侵权发生率高、维权成功率高的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意向申请备案的单位请与协会技术创新委员会秘书张刚锋(18913204914)确认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积极备案。
苏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19年3月29日




